2011年1月更新

日本国驻重庆总领事馆

 

签证申请所需资料说明

 

请注意:根据您所持护照的类型,访问日本的目的,逗留时间等,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
由于签证申请数量增长迅速,为避免我馆领事·签证大厅的混乱,本馆决定从2009年12月21日起,所有的签证申请必须通过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申请,并且申请者本人须亲自到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申请签证,请各位注意。

 

  

申请签证时请按下列区分准备好资料。

   持有「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签证申请者

已经获得由日本地方入国管理局颁发「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者,请点击 此处

   「单次短期(短期商务等)」签证的申请者

以文化交流、自治体交流、体育交流或短期逗留日本进行商务目的的业务联系、会议、商务洽谈、签署合同、保修、宣传、市场调查等(除带有盈利性质的行为及获取报酬的活动)为目的的申请者,请点击 此处

   「多次短期」签证的申请者

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赴日短期多次往返签证。持多次签证者,在其签证有效期内可多次入境日本。请点击 此处

   「本馆管辖地区的日本俱乐部﹒工商俱乐部(会)的会员的日本总公司,在邀请中国公民赴日访问的短期商务」

   签证的申请者 

 

  本馆管辖地区的日本俱乐部﹒工商俱乐部(会)的会员的日本总公司,在邀请中国公民赴日商务访问时,按照以下的原则,

  本馆可以发给(单次﹒数次)签证。请点击 此处

 

   「探亲访友」签证的申请者

探望日本亲属(血亲以及姻亲关系在3代以内)或探访友人的申请者(除单纯性旅游观光者),请点击 此处

   「中国公民访日团体·个人观光」证的申请者

以访日观光为目的的签证申请者(中国国籍),请点击 此处

   「同伴」签证的申请者

在中国国内居住1年以上的日本人(不包括无签证及持有有效期未满6个月的L签证人员),如偕同中国人配偶临时回国(90天以内),其中国人配偶申请签证时,请点击 此处

   「观光」签证的申请者(除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以外的申请者)The foreign applicant holds the resident permit in China

以访日团体观光为目的的签证申请者,请点击此处

   「医疗逗留」签证的申请者

以访日医疗逗留为目的的签证申请者,请点击此处

 

  有关新入境审查手续(义务提供个人识别信息)的概要

 

  ---致即将在日本开始生活的各位(日本生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