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赴日本短期多次往返签证的事宜

 

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赴日短期多次往返签证。该多次签证的持有者,在其签证有效期内可多次入境日本。具体规定如下:

 

由于签证申请数量增长迅速,为避免领事·签证大厅内的混乱,本馆决定从2009年12月21日起,所有的签证申请必须通过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申请,请各位注意。


Ⅰ「商务目的」

 符合下列1.~2.所述条件的申请人

1. 初次访日目的不是探亲访友或者观光。

2. 在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企业中担任课长(处长或经理)以上职务者,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者(包含IT技术员※注)

(1) 国有大中型重点企业
(2) 上市企业(包含在第三国以及地区上市的企业)
(3) 各驻华使领馆管辖区内日本商工会(包含各市日本商工俱乐部)会员的企业,并且在日本有经营场所或联络处的日资企业(包含驻在员事务所)。
(4) 由日本上市企业投资的合资企业,子公司,分店等。
(5) 和日本上市企业有频繁业务往来的企业。
※注 IT技术员是指,拥有利用电子计算机有效处理情报技术能力的人员,是电子计算机、网络支持,软件技术,系统开发、维护、运行等情报处理方面的专家。

 

Ⅱ 「文人?学者」

 符合下列1.~2.所述条件的申请人

1. 初次访日的主要目的不是探亲访友或者观光。

2. 符合下列条件者

(1) 在国际上公认知名或有相当程度业绩的美术、文艺、音乐、戏剧、舞蹈等领域的艺术家,或者是人文科学(文学、法律、经济学等)、自然科学(理学、工学、医学等)领域的学者。
(2) 公认有相当业绩的职业运动员
(3) 全国、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其前任委员。全国、省政治协商会委员及其前任委员。在中央政府、省政府中担任处长以上职务者。
(4) 大学校长、副校长、教授、副教授以及讲师。(仅限正式职员)
(5) 在国立、公立的研究所、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中担任处长以上的职务者。

 

2 .签证申请所需材料

注意:原则上只需要准备以下签证申请人及其所属单位的相关材料。但是,根据签证审查情况,可能需要追加材料,敬请理解与配合。

1.「商务目的」 

(1)护照
(2)签证申请书
(3)户口本复印件
(4)所属单位的在职证明(需注明签证申请人的具体职务以及具体入职时间)
(5)所属单位的营业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的复印件
(6)所属单位符合上述Ⅰ2.(1) ~(5)里任一条件的相关证明
(7)赴日本短期多次往返签证申请理由书(样式可下载)

2.「文人?学者」
(1)护照
(2)签证申请书
(3)户口本复印件
(4)申请人符合上述Ⅱ2.(1) ~(5)里任一条件的相关证明(在职证明等)
(5)赴日本短期多次往返签证申请理由书(样式可下载)

3.上述Ⅰ,Ⅱ申请人的配偶与子女
(1)护照
(2)签证申请书
(3)户口本复印件
(4)表明家族关系的材料(与上述Ⅰ,Ⅱ申请人的结婚证、出生证等)
(5) (与上述Ⅰ,Ⅱ申请人分开申请签证时)上述申请人短期多次往返签证复印件

 (注)各个材料必须都是发行后3个月以内(材料上如注明有效期时,应在有效期内提交)。另外,申请签证时提交的材料,除护照以外一概不退还。

Ⅳ 审查所需时间
原则上从本馆受理日次日起算4个工作日
但在签证审查时,根据情况有时需要在基本材料的基础上追加提交其他材料,审查时间会延长。另外,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并非一定发给多次签证。根据审查结果,有可能只发给一次签证或者不发给签证,敬请理解。

Ⅴ 发给签证种类

原则上发给有效期为「3年」的短期多次往返签证,停留期为「90天」
  (1)但根据审查结果,也有可能发给有效期为「1年」的短期多次往返签证。停留期也可能为「30天」 或「15天」
  (2)申请有效期为「5年」的短期多次往返签证时,需在「商务目的赴日本短期多次往返签证申请理由书」里作详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