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长期居住的外国人的配偶及子女的多次签证申请者
另,由于本签证是“短期滞在”的类型,所以在日本进行的收取报酬的活动是被法律禁止的。
申请対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
(1)持“外交”、“公用”(注1)、“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兴行”、“技能”、“适用高度人才相关特定活动告示イ、ロ以及ハ的特定活动”、“特定活动(イ)(ロ)”的在留资格(注2),在日本长期居住(停留时间1年以上者)的外国人的配偶或子女。
(2) 在过去三年内有赴日经历,且在日本期间没有违反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等日本法令的人。
(注1)邀请人的在留资格为「外交」、「公用」时,下述2的提交资料有所不同,请联系我馆具体咨询。
(注2)“永住”、“特别永住者”、“永住者配偶等”、“日本人配偶等”、“定住者”、“家族滞在”、“技能实习”、“文化活动”、“留学”、“研修”、“特定活动(上述以外的情况)”除外
提交材料
1.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照
(2)签证申请书(需贴照片)
(3)暂住证/居住证或者居住证明书(户籍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以外的申请者)
(4)户口簿复印件(需户口本的所有页)
(5)亲属关系公证书(能证明和邀请人的婚姻或亲子关系)
2.有关邀请人所需准备材料
(1)招聘理由书(PDF) (记载邀请理由,邀请原委,申请多次签证的理由等)
(2)停留日程表(PDF)
(3)住民票
(4)有效的在留卡(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5)申请人或邀请人能证明赴日费用支付能力的材料(银行存款证明、所得证明书等)
(注意)多名申请人同时申请时,请提交申请人全员名簿。
申请方法
通过日本驻重庆总领事馆指定的代理机关申请。
其他
签证有效期
签证有效期为1年,停留天数为15天、30天或90天,具体签证的发放,本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提交申请材料时的注意事项
■提交的材料原则上不予返还。如果有必须返还的原本,请一定做上标记并提交复印件。
■根据具体内容可能要求提交追加材料。这种情况下,如果提交要求发布一定时间内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话,本馆将终止其签证申请。
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不完整的情况将不受理签证申请。另外,即使申请材料准备完整也有拒签的可能存在。
■签证的审查最短也需要5个工作日(大约一周的时间),具体情况下还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所以请大家提前申请。
■拒签的情况下,关于拒签的理由本馆一概不予回答。另外,如果签证被拒签,除去不同访日目的和人道主义紧急事由外,6个月之内将不受理相同访日目的的签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