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有效再入国许可的外国人再入境日本所需的相关申请手续
2020/7/30
根据日本7月22日召开的新冠疫情应对政策会议的要求,针对持有效再入国许可的外国人,外务省决定逐步开放入境日本,请按照以下措施办理相关手续。
1.在2020年4月3日以前离开日本,且持有效再入国许可,“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永住者的配偶”“定住者”以外的在留资格持有者可以从8月5日开始入境日本。
2.在2020年4月3日以前离开日本,且持有效再入国许可,“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永住者的配偶”“定住者”四类在留资格持有者,从9月1日开始需要追加防疫手续和“入境确认书”。
3.符合上计1.2条件,且长期居住在本馆管辖地区的人,需要本人在本馆窗口(或通过本馆指定代理机构)重新申请“入境确认书”。
4.申请“入境确认书”时,需提交的资料和注意事项如下(即日申请):
(1)护照原件,再入国许可的复印件(含“视同再入国许可”),在留卡的原件及复印件,交付申请书(再入国相关资料确认书申请表)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2)本馆受理申请后,到发给“入境确认书”所需工作日未定。 请以领馆的通知为准。
(3)护照签发地为本馆管辖地区以外的申请者,需要提交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5.申请者再入境日本时,需要提交“入境确认书”以及出国前72小时内检测(非发行机构出报告的时间)的由中国各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机构所发行的检测报告。敬请注意:检测报告请务必使用本馆规定样式,且需用英文填写,检测机构盖章。检测报告样式下载
6.手续费免除(若通过本馆指定的代理机构申请,代理费用请咨询代理机构)
其它入境日本的注意事项,可参考日本法务省的网页。
1.在2020年4月3日以前离开日本,且持有效再入国许可,“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永住者的配偶”“定住者”以外的在留资格持有者可以从8月5日开始入境日本。
2.在2020年4月3日以前离开日本,且持有效再入国许可,“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永住者的配偶”“定住者”四类在留资格持有者,从9月1日开始需要追加防疫手续和“入境确认书”。
3.符合上计1.2条件,且长期居住在本馆管辖地区的人,需要本人在本馆窗口(或通过本馆指定代理机构)重新申请“入境确认书”。
4.申请“入境确认书”时,需提交的资料和注意事项如下(即日申请):
(1)护照原件,再入国许可的复印件(含“视同再入国许可”),在留卡的原件及复印件,交付申请书(再入国相关资料确认书申请表)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2)本馆受理申请后,到发给“入境确认书”所需工作日未定。 请以领馆的通知为准。
(3)护照签发地为本馆管辖地区以外的申请者,需要提交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5.申请者再入境日本时,需要提交“入境确认书”以及出国前72小时内检测(非发行机构出报告的时间)的由中国各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机构所发行的检测报告。敬请注意:检测报告请务必使用本馆规定样式,且需用英文填写,检测机构盖章。检测报告样式下载
6.手续费免除(若通过本馆指定的代理机构申请,代理费用请咨询代理机构)
其它入境日本的注意事项,可参考日本法务省的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