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签证申请

2023/3/16
   办理短期商务、探亲・访友签证之外的赴日签证,首先需由日本国内的邀请人(单位)在法务省入国管理局为签证申请人办理相关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签证申请人须在该证明书有效期内在所属日本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并入境日本,逾期自动作废。

1.各在留資格所需的材料
  
请注意根据在留资格种类,申请签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
  另外,根据签证审查的需要,有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补充材料。
(1)所有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a.签证申请书
     b.护照
     c.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申请人页)
     d.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居住证明(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域内的申请)
     e.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2)根据在留资格种类,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交以下材料

在留资格 需要提交的材料
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法律・会计、医疗、研究、教育、 企业内转勤、文化活动、特定活动
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1.个人简历
2.与雇用单位签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日本雇用单位的相关资料(履历事项全部证明书的复印件或网页信息或宣传册等)
4.最高学历毕业证明书的复印件
兴行 1.与日方单位签订的雇用合同书及其复印件
2.个人简历
3.证明从艺经历的材料
技能 1.雇佣合同书 
2.个人简历
留学 1.留学调查表
2.学费支付者的在职证明
3.最高学历毕业证明书的复印件
经营・管理 1.最新决算报告书
2.银行账户的往来明细
3.登记簿誊本(日本国内公司)
研修(仅限通过研修派遣机构申请的情况) 1.与日方单位签订的研修合同书及其复印件
2.申请者和中方机构的合同(以研修生的待遇,派遣条件为内容的)
家族滞在、日本人配偶者、永住者配偶者、定住者 *婚姻调查表         
*亲属关系调查表


申请方法
通过日本驻重庆总领事馆指定的代理机关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时的注意事项
提交的材料原则上不予返还。如果有必须返还的原本,请一定做上标记并提交复印件。
根据具体内容可能要求提交追加材料。这种情况下,如果提交要求发布一定时间内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话,本馆将终止其签证申请。
 
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不完整的情况将不受理签证申请。另外,即使申请材料准备完整也有拒签的可能存在。
签证的审查最短也需要5个工作日(大约一周的时间),具体情况下还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所以请大家提前申请。
拒签的情况下,关于拒签的理由本馆一概不予回答。另外,如果签证被拒签,除去不同访日目的和人道主义紧急事由外,6个月之内将不受理相同访日目的的签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