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类型的签证开始受理审查的通知

2020/7/30
近日,我馆收到日本外务省的指示,针对以下类型的签证申请本馆重新开始受理审查,请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经我馆指定的代理机构进行申请。针对本馆目前已经受理,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签证申请今日开始审查。


⒈“日本人的配偶和子女签证的受理对象
    (1)「日本人的配偶等」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持有者
    (2)持有其他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日本人的配偶及子女
    (3)没有在留资格日本人的配偶和子女,按照“探亲”签证提交资料
       本馆发给「日本人的配偶等」签证或短期签证
       备注:上计(2)(3)入境时需出示户籍藤本原件(或复印件,原件拍照)
 
  2永住者的配偶和子女签证的受理对象
   (1)「永住者的配偶等」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持有者
   (2)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永住者的配偶和子女
   (3)没有在留资格永住者的配偶和子女,按照“探亲”签证提交资料,本馆发给短期签证
      备注:上计(2)(3)入境时需出示在日配偶的住民票,在留卡复印件
 
 
3.家族分离的定住者的配偶者等签证的受理对象
     (1)「定住者」告示5号及6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持有者
     (2)没有在留资格定住者的配偶者,按照“探亲”签证提交资料,
        本馆发给短期签证
       备注:入境时需出示在日亲人的住民票,在留卡复印件
 
4.外交公务签证受理对象
    (1)赴任,需向外务省报告
    (2)非赴任签证,在紧急必要的情况下,需向外务省报告
 
5. 人道主义签证
(1)在日亲属遭遇事故・疾病,需向外务省报告
(2)在日亲属死亡,需向外务省报告
(3)医疗签证,需向外务省报告
(4)其他紧急事项,需向外务省报告

若有不明白的地方,可向我馆打电话咨询。
电话号码:023-6373-3585 转签证部